午间阅读商业市场的重要性与东西方大分流
2023/5/9 来源:不详北京手足癣医院专家 https://yyk.familydoctor.com.cn/2831/tags_bjbdfyy_1/
中西金融大分流大约可以追溯到轴心时代,从那时起,中国和西方在实现人际合作的方式上就做出了根本不同的选择。
作者
陈志武
封图
东方IC
对于16世纪或之后接受了加尔文新教的社会,商业的道德地位不再受到质疑。可是,在其他文明中,商业的社会价值未必得到肯定,追逐“利润”的商人可能还是遭到指责。在中国,经过春秋战国树立儒家后,抑商文化逐步形成,并在公元4世纪秦国的商鞅变法中成为王政:“夫农者寡而游食者众,故其国贫危”(《商君书农战》)。孔子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与孔子论述相反的,是18世纪美国政治哲学家潘恩的结论:“国与国之间因商业得以互惠,人与人之间亦然。通过这一点,商业把人类团结起来,建立和平的体系。商业……是直接的道德训诫之外,迄今为止最有效的达致普世文明的手段”,
在上述两种截然相悖的结论之间,历史经验到底支持哪一方呢?前面谈到,意外风险事件是人际暴力和群体战争的催化剂,而如果跨区商贸能进行,商人将物资从非灾区运至灾区,雪中送炭,缓和灾害对个体、群体或国家的负面冲击,那么,商业当然就有助于降低人类暴力,推动文明化,即使追逐利益最大化,也不应该在道义上遭到否定。
大运河的意义
大运河就是一个具体案例。这个从春秋战国就开始修建的人工河网络,到隋唐时期被南北联通,成为四通八达的交通体系。虽然初衷是为漕运军需以巩固统治,但大运河也带来意外收获:客观上将各地区连在一起,形成了跨区域的一体化商业市场。在铁路和现代公路之前,水运容量大、成本低,十分有利于跨区“投机倒把”。宋之前商人奉行“千里不贩籴”,长程运粮的成本会高得不合算,但是,在大运河网络四通八达后,“千里贩籴”变得有利可图,“富商大贾,自江淮贱市粳稻,转至京师,坐邀厚利“(《续资治通鉴长篇》卷六三)。早期,官府禁止私货上运河,但运河那么多、距离那么长,禁令在操作上不完全可行。所以,隋唐大运河催生了“大运河经济”,造就了多个唐宋以来的商业重镇,包括临清、聊城、济宁、徐州、淮安、扬州、镇江等。
跨区商业网络不只是带来繁荣,在非常时期,如一地遭遇旱灾等风险冲击时,商贩可从无灾区低价进货,批量运至灾区,救济灾民。贩运当然给商人以利润,但其社会效果是救命,让灾民不至于靠暴力求生。这一结论可从清代于年逐步废弃运河漕运所带来的后果看出。曹一鸣和陈硕基于江苏、安徽、河南、山东等县的数据分析发现:自年开始,运河沿线的商镇逐步走向衰败,人口密度渐渐下降,尤其是应对灾害风险的能力显著下降,也就是,跟运河废弃之前相比,离运河越近的县在之后发生的民变暴乱次数就上升越多,暴乱增幅在灾害年份更加突出。也正是因为运河废弃,苏鲁豫在旱灾年份的饥民增多,等太平军和捻军到来时,众多民众揭竿而起,加入起义队伍,否则,太平天国起义或许难以壮大到那种规模,也更不会持续那么多年。由此表明,在基于运河的跨区市场畅通时,当地人可随时依靠市场平滑产出波动,而一旦失去作为避险手段的商业网络,民众被迫走投无路的频率就会增加,社会秩序不再,暴力动乱就会上升。
总之,孔子关于商业的积怨乱序论述似乎跟各社会的实际经历不符,之前的批评忽视了商业市场的避险救济价值,也疏忽了交易产生的互惠关系对暴力冲动的缓和作用。实证结果更支持康德、潘恩、斯密、孟德斯鸠等关于商业市场的社会价值之论述。
海上丝路的多文明竞争
大运河以及后来的铁路把各地连到一起,形成国内一体化商业市场,海道则跨国界、跨大洲连结各国市场,建立全球化的统一交易体,在更广地理范围和更多人口间分散风险、配置资源,使风险分摊效果达到新高。那么,全球化商业网是如何发展出来的呢?是哪些力量在背后推动?近年热议的海上丝绸之路就是经典案例,其推演发展不是任何人事先主动设计,却也成为不同文明的竞技场,凸显各自特质。“海上丝路”指的是从广州、泉州、宁波、扬州等中国港口可达的西太平洋、南太平洋、印度洋和阿拉伯海的海上商道,最早始于战国时期的东海、南海沿线,由各越族渔民唱主角,到隋唐成为中国丝绸、海洋奇珍的贸易通道。在公元7世纪后期至8世纪初,阿拉伯穆斯林商人来到南海后,他们很快取代华商和东南亚商人,成为海上丝路的主角,包括定居广州、泉州等口岸,安家立业,发扬光大。阿拉伯商人当道的局面持续近八百年,一直维持到16世纪初天主教葡萄牙人到来之时。当时的葡萄牙才一百余万人口,但基于国家出资的模式和枪炮优势,他们一来到印度洋、太平洋,就战胜穆斯林商人,称霸海道,不仅垄断南亚香料贸易,而且武力维护其对海洋的主权,商船未经许可不可上海道。16世纪末,代表新教文明的荷兰人初次来到印度洋、南太平洋,经过几十年与葡萄牙人的较量,到17世纪中期夺得海上丝路的主导权。荷兰人以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融资方式,也就是,以更大规模的集资与风险分摊模式,战胜葡萄牙的王室经营模式(即国营模式)。再往后,新教英国人也以同样方式来到海上丝路,并与荷兰人一道主宰印度洋、太平洋和大西洋,建立起18、19世纪的全球海洋贸易网。
从上面简单勾画的古代海上丝路历史中看到,自阿拉伯穆斯林商人于7世纪末到来之后,代表儒家文明的华商基本不再主导海上丝路。也正因为此,中国在20世纪之前未能参与世界秩序规则的建立。这种格局和结果一方面是儒家文明源自中原农耕,依附陆地而生,对海洋几无兴趣,定都北方的汉族王朝鲜有主动激励海洋商贸;另一方面,是因为儒家文明跟伊斯兰文明、基督教文明的本质区别。首先,儒家文明是基于祖先崇拜,鼓励“留守故土”、“落叶归根”以及“父母在,不远游”,而一神教文明督促信众外出传教,真正“四海为家”——“死于异乡者,即为壮烈之死”(伊斯兰教《圣训》),或者“这天国的福音要传遍天下,对万民作见证”(基督教《新约马太福音》24:14);这种差别带来极大的后果:华人不愿去五湖四海探险,更不轻易定居异国他乡,即使到元朝时期,也主要是因朝代更迭才有少数华人逃亡东南亚,在阿拉伯、波斯、印度或东非都无“唐人街,到15世纪之前官方史料从没提到过海外华侨社区;没有华人居住海外,就无海外华商网络,长距离外贸就做不出规模;相比之下,阿拉伯穆斯林早在7世纪就不顾生命危险前来广州等,如斯达克说,“只有真正的唯一神,能通过宗教圣旨激发出超乎想象的创举”,因传教建立的穆斯林网络成为阿拉伯商人自然的跨国贸易网,后来的葡萄牙人、荷兰人因天主教、新教获得四海为家的网络。
其次,在缺乏正式法治的古代,跨期融资及其他商业契约无法依靠法律得到保障,而必须寻找非正式的保障体系,哪个文明提供的跨期承诺保障体系越牢靠,哪个文明背景的海商就能实现规模融资、从事规模海贸。由于儒家的精力历来集中在基于血缘组建家秩序,淡于建设超血缘的互信体系,华商的融资范围和交易信用一般局限于宗族内部,规模难以做大。相比之下,虽然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并非因长距离贸易而立,但这些一神教通过严密组织和仪礼规范所建立的信仰共同体,为其信众较好地解决了跨期承诺与跨期信任的挑战,教友间的凝聚力是多神教和无宗教社会所难以比拟的,于是,穆斯林商人以及后来的新教商人能在血缘网络之外进行贸易融资,获得长期信用,从事大规模贸易。尤其是在这些宗教网络支持下,不仅融资规模比基于宗族的信用安排具有优势,而且风险分摊的范围更加广泛、分散,使阿拉伯商人、欧洲商人能承担更多、更大的航海风险。
金融驱动现代化和文明化
既然荷兰人推出的大众资本市场在融资规模和风险分摊上具有如此优势,这自然引出一些问题:一是为什么西欧能走出大众金融市场之路,而其他文明则没有?其次,金融何以提升风险应对力?尤其是,从婚姻、家庭、宗族、宗教到商业市场,都能提供一些事前避险和事后救急的作用,为什么还要金融市场?
实际上除了利用社会关系解决互助之外,传统社会还开发了像土地、房产、甚至妻妾和子女这样的“避险资产”:在风险冲击下求活路的关键时刻,还可以卖地、卖房、亦或卖妻卖女,但是,不管是基于婚姻家庭宗族,还是基于妻女去解决风险,这些都是以“人”或“人际关系”作为跨期交换的工具载体,不仅带来人的工具化和人际关系的异化,而且交易成本太高,牺牲人际关系尤其亲情关系的温情面。虽然土地和房产是物而非人,所以作为避险载体并无人文代价,但其作为资产的流动性一般太低,而且越是灾荒时期,这些资产和妻妾的价格会越低,使其保险价值大打折扣。此外,商品市场的救急价值是靠跨区域运货实现,这跟金融靠跨期配置资源的方式实现避险与救急不同。因此,从非人格化、流动性、交易成本、跨期交换等多方面,金融提供了一系列更有效、也可以更精准的风险应对和资源共享手段。
至于中西金融大分流,大约可以追溯到轴心时代,从那时起,中国和西方在实现人际合作的方式上就做出了根本不同的选择:中国人选择靠血缘家秩序,西方则选择更多靠社会化合作,使无血缘关系的人也能互助。早在周朝初期,周公就着手建立礼制,选择靠血缘家秩序解决人际风险互助和资源共享问题;之后,经过孔孟、汉代董仲舒等,不断巩固礼制,让儒家成为官方正统,发展以血缘为本的狭义伦理秩序。在将近三千年里,哲人与士大夫的